使用样式:在图形绘制中,除了使用特效为图形制作各种效果外,还可以使用“样式”面板中提供的30个样式。如图4—09。
图4—09
样式的使用非常简单,只需选在对像后,从“样式”面板中单击所要使用的样式即可,如图4—10。
图4—10
使用一个样式后,在该对象的属性框中的效果栏中会自动出现某些特效。如图4—11。
如图4—11
可见,样式就是使用一些特效设计出来后,被保存起来的“组合特效”。只不过使用样式将会更简便、更直观而已。
在所提供的样式中,还有一些用abc表示的文字样式。是为文字设计而用的。在选中文字后直接单击文字样式即可为文字添加效果。如图4—12。
图4—12
虽然文字样主要是为文字设计的,但图形对象也可以使用。
新建样式:为图形对象添加好各种特效或样式后,单击“样式”面板右下角的“新建样式” 按钮,即可将该对象当前所用到的所有样式或特效保存为一个新的样式,以方便反复使用。
图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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