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发改委启动了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案的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监结算领域是否利用自身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
其实电信联通在宽带市场的垄断事实不容置疑,而他们利用垄断优势做出的许许多多不合情也不合法的霸王事情也早已是不争的事实,现在,发改委需要的是一份佐证调查报告而已。
电信联通涉嫌垄断 可能被罚数十亿
网友对电信联通的所作所为而愤慨
“我装宽带时,是包年,费用1190元.开正式发票的金额是860元.另外的费用是新装一部固定电话的费用.最令人郁闷的是,电信从来就不来人安装这部电话,此外,开了个单子,说赠送一部手机.去指定地点领取.售机小姐说,这种手机无现货.一直到一年后的现在,都处于无货状态.”
“还涉嫌垄断,我家一个月网费一百多元可是下行就没上过120k每秒,入网的时候还必须要用它的手机卡才行,你妹的手机卡月租可是20多啊!为你这张破卡哥还得专门买一个CDMA的手机?这种吸血公司倒闭最好,哪怕我不上网”
“看看中国电信在广州营业厅的宽带套餐资费就知道有多霸王啦,4M的宽带必须捆绑电信的CDMA 3G一起卖,打电话去客服询问,客服说3G是送的,套餐就是这个价。套餐单张上写明上网只要89元包月,但套餐就是184元。这是神马狗屎嘛!就是垄断,霸权,强买强卖。”
发改委:案审事实成立的话,我们处罚大概在1%-10%罚款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在采访中说,基本查明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合占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肯定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就是利用这种市场支配地位,对与自己有竞争关系的对手给出高价,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给出的价格就要优惠一些。这个在《反垄断法》上我们叫做“价格歧视”。
李青说,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目前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之间直连宽带为261.5G,仅占两公司拥有1078G国际出口宽带的24.3%。从互联质量看,两公司2011年1-9月骨干网互联时延为87.7-131.3毫秒,丢包率为0.2-1.9%,均不符合原信息产业部《互联网骨干网兼互联网服务暂行规定》中的“时延不得高于85毫秒,丢包率不超过1%”的要求。这也就表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未实现充分互联互通。
相当于这两张网没有合到一起。那么作为用户,通过一个ISP服务商接入网络,是不可能再去接其他网络,那么就需要把两张大网都接起来。光这一点,我觉得接入成本就是双份的。再一方面,没有互联互通,网民的上网速度也受影响。
另外,据有关部门的初步估算,如果能够推动市场上形成有效竞争,未来5年可以促使上网价格降低27%-38%,至少为消费者节约上网费用100-150亿元。
如果事实成立的话,依据我们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是什么样的一种处置呢?
李青说,处以上一年度营业额1%-10%的罚款。那么对中国电信来讲,它的互联网接入的收入是相当高的,一年大概有500个亿,对于中国联通来讲,大概一年不到300个亿。如果最后经过我们案审事实成立的话,定性准确,我们处罚大概在1%-10%罚款的范围内。
记者根据初步推算,如果事实成立,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为此将遭到数亿到数十亿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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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电信宽带七大罪:高价、垄断、霸王条款、捆绑...
最近有网友毫不留情的给电信揪出了七大罪状,高价、垄断、霸王条款、捆绑。。。
电信这些罪状显然早已众所周知,也有过所谓的“反垄断调查”,但电信依然是让老百姓“伤不起”。
罪状一:高价
以世界平均水平三分之一的网速,却叫卖出世界平均水平三倍的价格。中国网民为全球1/4,宽带资费为发达国家3倍。互联网技术在不断进步,国际宽带资费已经完成了降价到原来的十分之一,而我国的宽带资费,却依然坚挺,岿然不动,原地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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