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 的面向对象特性参考。
这是我学习javascript中面向对象特性的一点总结。希望对具有其他语言的面向对象设计经验的朋友理解javascript的OO有所帮助。我具有c++,java和python的面向对象设计的经验。
总的感受, javascript作为一种弱类型的动态语言,语法解决于java,但其面向对象的方式更和python相识。
1 面向对象的特性
类,成员变量,成员函数,类变量,类方法,继承,多态
1) 类
类的定义:function Circle(r) { this.r = r; }
类的实例化: c = Circle(3);
2)成员变量
成员变量在初始化函数里申明:this.r = r;
注意,在对象生成后,你也可以给它附上成员变量,比如c.name="my circle",
但是除非特别的需要,我强烈建议你不要这样做。也就是所有的成员都应在初始化函数里声明。我认为这是一种好的style。
这一点和python很相识。
3)成员函数
成员函数的标准形式是这样的:
Cricle.prototype.area = function() { return 3.14 * this.r * this.r; }
这和java或python或c++都大不一样。但为了帮助理解,你可以把prototype看作基类。
prototype里面的变量或方法,是所有对象共享的。
比如,c.area()调用最终就会让解释器调用到Circle.prototype.area().
相比于java和c++,javascript具有他们都没有的一个语义,也就是你可以在prototype里定义变量。定义在prototype里的变量可以被所有的实例共享量。所以一般它应该是一个常数,比如:Circle.prototype.PI = 3.14.
显然,prototype里的变量和方法都应该是不变的。每一个对象实例都不应该取修改prototype中的内容。虽然语言允许你可以这样做,但这样做没有任何意义,也违反了面向对象的语义(想想,java会让你动态修改一个类的方法吗)。
当然,对于多态是另外一回事,在后面详述。
而且,我建议所有的成员函数都在紧接类定义的地方定义。而不应该在代码运行的某个地方对一个对象实例增加/修改成员函数。这样的结果是javascript的类定义尽量向java看齐。使得代码更清晰。
4)类变量
类变量是属于一个类的变量。就像java里用static修饰的变量。因为它属于类,所以它也应该是一个常量。实例不应该去修改它,虽然你可以(java里可以用final修饰,使得类变量一旦定义,就不能修改)。
这里可以看到,类变量和prototype里定义的变量的功能是相似的。确实如此,他们的目的都是一样的。但他们的访问方式
不一样。比如:
Circle.prototype.PI = 3.14;
Circle.PI = 3.14;
//用prototype里的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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