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学了一个月的asp.net算没学,把三层结构的概念改改就套在js上。^^,那js要怎样分层呢?其实主要是多了一个页面级的数据库
为什么要给自己找麻烦呢,把本来简单的东西复杂化,要数据找服务器要,自己干啥还得维护多一份数据,多无聊。主要的原因是:
当然也有一些负面的作用。比如性价比没那样高,以前,我们从服务器要到数据后一般就直接或者转换一下innerhtml到界面,如果按这种方式就一定要多存份到“数据库”。去掉某些东西时也要去通知“数据库”。由于js的受限,我们折腾了半天的“数据库”在刷新一下就干掉了。这不是折腾吗? 看看gmail是怎样做的,虽然它也是一刷新就干掉,但它已经养成用户一种习惯了gmail是不用刷新滴,挖哈哈。
当然,我们还是比较贪心的。如果能再加上本地存贮的话,折腾就少了点。现在离线比较出名的算是google的gears,不过我对它没兴趣,估计我做的产品的用户们没人听说过它,再别说会使用,好像最近也给gfw的样子 。本地存贮如果要用的话,应该尽可能使用浏览器的原生技术。比如ie有userdata、firefox有sessionstorage,怎样用呢?石头老大写过一篇关于怎样操作的。当然也有人用flash来存东西,100k哦。
综合来说页面级的数据库并非适合所有的产品,个人认为最适合邮箱,或者某些后台管理、qzone等那些一个页面搞定一切的网站。当然这也不是空口说白话的,我已经在项目中一个模块尝试过。一点就开的感觉很爽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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