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运行下图中的C++代码,输出是什么?
构造函数的初始化列表仅仅指定用于初始化成员的值,并不指定这些初始化执行的次序。成员初始化的次序就是定义成员的次序,第一个成员首先被初始化,然后是第二个,依次类推。也就是说,C++编译器很容易得到构造函数的参数列表,获取参数,然后根据成员变量的声明顺序初始化成员变量(这是因为,后声明的变量有可能依赖先声明的成员变量,因此要有先声明先初始化,后声明的后初始化)。
大家可能看到这里就会觉得,好麻烦啊,当类中的一个数据成员是根据其他数据成员而初始化的时候,初始化列表的次序不能跟成员变量的声明次序不一致,否则会出现不可预料的错误。
的确是这样的,所以有人就会想到,我干脆把初始化列表的那些操作都放到构造函数的函数体内对数据成员进行赋值操作就行了,的确这样做是可以的,但是有时构造函数的初始化列表是必须的。
有些数据成员必须在构造函数初始化列表中进行初始化。对于这样的成员,在构造函数体内对它们赋值是不起作用的。没有默认构造函数的类类型的成员,以及const类型的成员变量和引用类型的成员变量,不管是哪种类型,都必须在构造函数初始化列表中进行初始化。
例如,下面的构造函数定义就是错误的:
A() : j(0) , k(i)
{ }
};
int main(void)
{
A a;
return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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