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的诞生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各种便利,但是,有利就有弊,其事故的发生也给人生带来了极大地伤害。俗话说,防患于未然,在使用前知道家用电器都会带来哪些问题,而进行针对性的避免那就可以极大程度地避免危险发生。那就让我们逆转命运,一起去解开家电电器中存在的谜吧。
“突如其来”之电视机篇
主要事故:爆炸
近几年来不断有关于电视爆炸的新闻,爆炸的结果除了伤及一些家具家电以外,还有对用户本身也有伤害,其发生的结果是非常严重的。而由于很多厂商都是和消费者“私了”的,所以一些电视机隐藏的危机被掩埋了,产品质量的问题也自然被厂商进一步缩小。那么,我们该从哪些方面去避免灾害的发生呢?如果发生了,我们又有哪些权益呢?
电视爆炸事故惨不忍睹
1.购买通过认证的、正规大企业生产的产品,一些私人小企业生产的比较没保障。
2.注意电视机使用环境是否安全。不要将电视机放置在热源附近或潮湿的环境中使用,保持空气的干燥。
3.不要带故障收看电视。当电视机出现异味、冒烟、光栅异常、机内有打火声或火光时,应立即关机并及时送往专业维修部修理。在更换关键性的、带有安全标志的原件时,必须用原厂家认可的、质量可靠的、有安全保障的原件。
4.正确使用和维护电视机。在不使用的情况下应断电,拔掉插头,而不要使用遥控待机。在强雷雨天气来临时应关闭电视机,并拔掉电源和有线电视插头。对于没有有线电视的,在架设室外天线时一定要选择远离供电线路,特别要远离高压线。
5.看完电视后一定不要立即罩上防尘罩,因为电视机在开机使用的情况下,要产生大量的热量,一旦关机后马上罩上防尘罩,就阻隔了电视机内的热量散发,对电视机会产生不良影响,最好在关机20分钟左右再罩上防尘罩。
毁尸灭迹
以上几点是电视机使用的一些基本注意点,用户只要贯彻了以上几大方面,就可以最大程度的杜绝危害的出现。当然,出于人本身的安全预防,我们在观看电视时应该保持跟电视屏幕之间有一定的距离。如果产品真的发生事故了,造成了家庭物品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那么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因购买的商品不具有使用性能的、存在缺陷的,可要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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