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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的原则谈 WWW 网页上的艺术表现

2019-11-02 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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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网友

一:美的原则

什么是美呢? 美的事物应该具备什么条件呢?

我们根据人类美感的共通性可以定出十个美的原则:连续、渐变、对称、对比、比例、平衡、调和、律动、统一、完整。

在讨论美的原则之前,必须先了解「单位形」的意义。单位形是在相同或相似的形象组合中最基本的单位元素。单位形可以单独重复排列,或组成「单位形组合」,再以「单位形组合」为基础,作有规律的反复排列。下列图例说明以一个「单位形」配置构成八种「单位形组合」。

以一个「单位形」配置构成八种「单位形组合」图例

每一个「单位形组合」又可以重复以线状又称二方连续、面状又称四方连续、环状、放射状、镜照式的方式发展成复杂有趣的平面构图。下图是以环状发展构成的平面构图。

以环状发展构成的平面构图

以下是关于十个美的原则的概述:

一连续

「连续」是一种没有开始、没有终结、没有边缘的严谨性秩序排列,它是反复的一种特殊情形,因此有规律的反复并不一定能产生连续。「连续」是无限地扩张,它可超越任何架框限制。「连续」包括「二方连续」和「四方连续」。

「二方连续」是单位形向左右或上下作反复的规律式排列。它可作直线方向、曲折式、波浪式的方向延申。

 四方连续」是单位形向左右也向上下延申的现象,可产生四方连续的图形。由二方连续造成的线条加上左右上下反复的排列,是创作四方连续图形的方法之一。

二渐变

「渐变」就是逐渐的改变,其有一定的秩序与规律。「渐变」除形状渐变外,尚有「大小渐变」、「色彩渐变」、「位置渐变」和「方向渐变」等等,均可单独或混合运用。

任何构成元素之渐变,都有其开始与终结,或由一方开始,经渐变又回复原来的循环现象。例如形状渐变,可从某一形状开始,逐渐变化成为另一形状,或由另一形状又逐步回复到某一形状。无论是开始或终结,在渐变的设计中均可成为设计上的焦点,且在开始与终结的整个重复过程中,均会造成节奏感。

渐变形成的方式可由上而下、由左而右、或由中央发射、或作多元化的发展。

渐变的表现形式包括:

1自然形象之渐变、2形状之渐变、3大小之渐变、4位置之渐变、

5方向之渐变、6色彩之渐变。

三对称

视觉上,以一个点或一条线为基准,上下或左右看起来相等的形体,称为「对称」。「对称」具有相称、均齐、均整的意思。左右对称的形体向来都被认为是安定且具有机能的。

对称」的表现形式包括:

1线对称、2点对称、3感觉对称。

通常对称的图形具有单纯简洁的美感,以及静态的安定感,但易流于单调、呆板。一般来说,单纯的对称图形具有大方、强力的性格;细密的对称图形则能增加作品的充实感。许多商品设计即运用此特性而设计。 

四对比

将相对的要素配置一起,相互比较,以形成二种抗拒的紧张状态,称为「对比」。这种造成相对排斥性质的要素,即一般所谓的「对比要素」。

「对比要素」包含的范围非常广泛,举凡造形、色彩、质感、方向、面积等均属之。圆形、三角形、方形是属于造形的对比,例如红砖、金砖两者具有相同的造形,而其质感因明显的不同,具有对比的性质。

对比现象的强弱与否,端赖对比要素的配置关系而定。一般而言,不同的要素结合在一起,彼此刺激,会产生对比的现象,使强者更强、弱者更弱、大者更大、小者愈小。亦即经由对比的关系可以增强个别要素所具有的特性。

「对比」的表现形式包括:

1线形的对比、2形状的对比、3份量的对比、4明度的对比、

5彩度的对比、6色相的对比、7质地的对比、8动态的对比、

9位置的对比、10其它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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