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的你是不是这样的?
明白各位望穿秋水的心情,但是这几天,货运啊快递小哥啊都要忙晕了!
不过,有些小伙伴们双十一购买的商品到现在还没有到,并且还有的已经被通知丢失在路上,不知道怎么办。不要担心,就让小编给大家讲讲解决办法吧。
双十一快递丢失破损解决办法介绍
快递公司赔偿标准
各快递公司对于货物的赔偿标准各有不同,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快递费用的倍数赔偿,一类是限定金额赔偿。各家快递单背后的条款中一般会印有“若寄件人选择保价,对非月结客户在不超过运费7倍的限额内赔偿托寄物的实际损失”类似的内容。也有快递公司的赔偿标准限额非常明确,“未保价快件丢失、损毁或短少的情况,按实际价值赔偿,每票最高不超过1000元”,绝大多数为“所付邮费的3倍”。
万一出现物品破碎,消费者应如何应对?
如果快递单上的合同条款约定注明无论什么原因,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快递公司都不承担责任,这种情形是属于格式条款,快递公司属于不当免除自身责任,这是无效的格式合同,消费者首先可以与快递公司取得联系,并通过投诉进行维权;如果对其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向市级快递行业的监管部门邮政管理局反映,进行进一步协商;最后,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双11购物节”很多网上商家会采用包邮的方式进行促销,买家在购买贵重或易碎品时一定要与商家协商好解决问题的方法。
邮件损失补救措施
根据《邮政法》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对于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依照下列规定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一)挂号信件,
按照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金额赔偿。
(二)保价邮件,
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内件短少或者部分损毁的,按照保价额同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三)非保价邮包,
按照邮包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是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额”的规定,内件短少或者部分损毁的,按照保价额同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邮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户对交寄的给据邮件和交汇的汇款,可以在交寄或着交汇之日起一年内,持据向收寄、收汇的邮政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查询。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将查询结果通知查询人。 查复期满无结果的,邮政企业应当先予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自赔偿之日起一年内,查明有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情形之一的,邮政企业有权收回赔偿。
“中国邮政管理局”
认真负责告诉你,不管是什么快递,平邮也好包邮也好,国内件国际件也好,只要有丢失破损之类的,不要跟快递公司扯皮,就一句话,说出你的赔偿要求,问他们答不答应,只要不答应,有个网站叫做中国邮政管理局,百度一下,然后如实填个投诉,然后坐等就行了,有时比较慢,要等十几天,有时三五天就OK,相信我,你会看到快递公司的脸从无赖一秒变跪舔。
然而,这个网站不为人知到什么程度呢?
连浏览器智能关键词都没显示,就上个月我投诉中国邮政EMS包裹丢失,拿到一千多全额赔款后,那个邮政工作人员还嬉皮笑脸地问我:是通过什么渠道投诉的?往哪里投诉的?
原来领导只告诉他们务必解决马上解决,然而他们不知道为什么领导如此在意这个投诉,我说了之后,她还问我中国邮政管理局是负责什么的。。。。。。也就是说,连中国邮政工作人员都不知道有这个网站。
一般用户发现自己包裹很长时间没有收到,打快递的客服电话,回复的都是:我们正在跟踪包裹信息,已提交至处理部门,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其实东西肯定是丢了,他们就是不想赔偿。一次两次推卸责任还能忍,但忍过三次以后就不能再忍了,因为这个包裹里的东西买家客户急着要。无奈只能投诉了,当我上这个中国邮政管理局申请投诉之后,其实也不报太大希望,因为中国的部门处理事情一直很慢(无论是办身份证还是换港澳通行证或者是其他),而且有时候不受理。然而结果是杠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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