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央行发布《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称,自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资金暂不计付利息。
“现在是付息的,以后不付息了,主要是不想让他往存款机构发展,而发展支付。”央行支付结算司相关负责人称。
该人士称,目前备付金存在两大特点:一是非常分散,267家机构中,少的大概有13个账户,多的有70多个,这是今年,之前有100多个的情况;二是规模增长很快,2013年到去年复合增长率58%,2016年三季度末达4600多亿,到去年底保守有5000亿规模。
由此,备付金也存在较多隐患。一是客户备付金存在被支付机构挪用的风险。如2014年12月,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挪用客户备付金事件,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7.8亿元,涉及持卡人5.14万人。二是一些支付机构违规占用客户备付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高风险投资。三是支付机构通过在各商业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办理跨行资金清算,超范围经营,变相行使央行或清算组织的跨行清算职能。甚至有支付机构借此便利为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通道,也增加了金融风险跨系统传导的隐患。四是客户备付金的分散存放,不利于支付机构统筹资金管理,存在流动性风险。
前述相关负责人认为,许多支付机构通过扩大客户备付金规模赚取利息收入,偏离了提供支付服务的主业,一定程度上造成支付服务市场的无序和混乱,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违背了人民银行许可其开展业务的初衷。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最终目标是实现备付金一家机构100%存管,不过目前还需要一些基础设施上的准备,可能需要支付协会搭建网联平台,央行相关负责人称,该平台尽量今年3月份上线。
“目前一步到位可能比较困难,逐步到位,先按照综合20%的比例。机构有高有低,一看从事什么业务,如果更容易吸收资金,比例高;另外根据去年实施评级,评级高比例低。”前述相关负责人称。
据通知显示,网络支付业务: 12%(A类)、14%(B类)、16%(C类)、 18% (D类)、20%(E类);银行卡收单业务:10%(A类)、12%(B类)、14%(C类)、 16% (D类)、18%(E类);预付卡发行与受理:16%(A类)、18%(B类)、20%(C类)、 22% (D类)、24%(E类)。
支付机构应交存客户备付金的金额根据上季度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与支付机构适用的交存比例计算得出,每季度调整一次,每季度首月16日完成资金划转(遇节假日顺延)。
前述负责人称,目前已有28家银行符合存款资质,包括18家全国性银行和一些条件资质较好的银行,“选哪一家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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