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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选择器的权重与优先规则分享

2024-07-11 08: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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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转载
供稿:网友
我们在使用CSS对网页元素定义样式时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要对一般元素应用一般样式,然后在更特殊的元素上覆盖它们。那么我们怎么样来保证我们所新定义的元素样式能覆盖目标元素上原有的样式呢?

在CSS中,会根据选择器的特殊性来决定所定义的样式规则的次序,具有更特殊选择器的规则优先于具有一般选择器的规则,如果两个规则的特殊性相同,那么后定义的规则优先。

那么,又怎么来计算选择器的特殊性呢?下面这张图介绍了特殊性的计算方法:



我们把特殊性分为4个等级,每个等级代表一类选择器,每个等级的值为其所代表的选择器的个数乘以这一等级的权值,最后把所有等级的值相加得出选择器的特殊值。

4个等级的定义如下:

第一等:代表内联样式,如: style=””,权值为1000。
第二等:代表ID选择器,如:#content,权值为100。
第三等:代表类,伪类和属性选择器,如.content,权值为10。
第四等:代表类型选择器和伪元素选择器,如div p,权值为1。

例如上图为例,其中#NAV为二等选择器,.ACTIVE为三等选择器,UL、LI和A为四等选择器。则整个选择器表达式的特殊性的值为1*100+1*10+3*1=113

下面是一些计算示例:



注意:通用选择器(*),子选择器(>)和相邻同胞选择器(+)并不在这四个等级中,所以他们的权值都为0。
我们再来看一个具体的例子:假如有以下组样式规则,你能判断出HTML代码中的两个标题是什么颜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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