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年做jsp开发时,用了不少Javascript(JS)和Ajax, 最近的项目一直在使用Flex做前台,虽然也有类似的ActionScript实现JS的功能,但没想到的是,短短几年JS发展如此迅速,一些复杂的前台交互也用此实现了,看来我需要进一步学习JS了。
构建大型的JavaScript 应用的秘诀是“不要”构建大型JavaScript 应用。相反,应当把应用解耦成一系列相互平等且独立的部分。开发者常犯的错误是创建应用时使用了很多互相依赖的部分,用了很多JavaScript 文件,并在HTML 页面中用大量的script标签引入这些文件。这类应用非常难于维护和扩展,因此无论如何都应当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JavaScript 中的类口碑并不太好,因为“不够JavaScript”而饱受批评。jQuery 并没有涉及太多架构方法和继承模式,这让JavaScript 开发者确信自己不必考虑太多架构性的东西,甚至觉得类的用处不大或干脆禁用类。实际上,类是另一种有用的工具,作为一名实用主义者,我相信类在JavaScript 中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它在其他现代编程语言中的重要性。
JavaScript 中并没有真正的类,但JavaScript 中有构造函数和new 运算符。构造函数用来给实例对象初始化属性和值。任何JavaScript 函数都可以用做构造函数,构造函数必须使用new 运算符作为前缀来创建新的实例。
JavaScript 是基于原型的编程语言,原型用来区别类和实例,这里提到一个概念:原型对象(PRototypical object)。原型是一个“模板”对象,它上面的属性被用做初始化一个新对象。任何对象都可以作为另一个对象的原型对象,以此来共享属性。实际上,可以将其理解为某种形式的继承。
继续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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