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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Script中定义对象的四种方式

2024-04-27 14: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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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转载
供稿:网友

javaScript中定义对象的四种方式

最近在阅读《Javascript高级程序设计》,未免遗忘读过的内容,就打算以博客的形式做些读书笔记。今天介绍的是JavaScript中的四种定义对象的方法,除了这四种方法,还有工厂方法来定义对象,但考虑到其简单性及非正规性,这里就不做介绍。和Java这样的面向对象语言相比,JavaScript更像是函数式语言,其并没有类的概念,盖之以对象定义的概念,而具体创建的对象叫做对象的实例。 1)构造函数方式定义对象。这种方式是在构造函数内定义属性和方法。这里举个简单的例子:

functionAnimal(name){this.name=name;this.introduceSelf=function(){window.alert("Iama"+this.name+"!");};}

对象的实例化如下:

vardog=newAnimal("dog");dog.introduceSelf();

当然,也可以将对象的方法在构造函数外定义,如下所示:

functionintroduceSelf(){window.alert("Iama"+this.name+"!");}functionAnimal(name){this.name=name;this.introduceSelf=introduceSelf();}

这种在构造函数内定义所有的属性和方法的方式,使得构造函数相当于Java中类的概念。而将方法的具体定义独立地放在构造函数外,会使得对象的定义和方法的定义并不紧密,如果在一个文件中这样的方法和对象定义多的话,就会看起来凌乱许多。 2)原型方式。该方式利用对象的PRototype属性,可以将其看成创建新对象所依赖的原型(关于prototype的详细信息,可以百度一下,这方面的资料还是很多的)。这种方式将构造函数做成空构造函数,然后将所有的属性和方法被直接赋予prototype属性,还是前面的例子,重写如下:

functionAnimal(){}Animal.prototype.name="animal";Animal.prototype.introduceSelf=function(){window.alert("Iama"+this.name+"!");};//对象的实例如下:vardog=newAnimal();dog.name="dog";dog.introductSelf();

这种方式的缺点是显而易见的,就是不能在构造函数中对属性进行赋值操作。还有一点是,对于引用类型的属性(如Array实例),实例化的多个对象将共享一个引用。正因为这么多的问题,这种对象定义的方式并不可取。 3)构造函数、原型混合方式。这种方式是最为流行的对象定义方式。它结合了构造函数及原型方式。这种方式用构造函数定义对象的所有非函数属性,用原型方式定义对象的函数属性(方法)。重写前面的例子:

functionAnimal(name){this.name=name;}Animal.prototype.introduceSelf=function(){window.alert("Iama"+this.name+"!");};

4)动态原型方式。和构造函数、原型混合方式相比,动态原型方式只是在函数属性定义的位置上有所不同。重写前面的例子:

functionAnimal(name){this.name=name;if(typeofAnimal._initialized=='undefined'){Animal.prototype.introduceSelf=function(){window.alert("Iama"+this.name+"!");};Animal._initialized=true;}}

其中_initialized是Animal的全局私有属性(JavaScript中没有私有属性的概念,所有的属性都是共有的,但为了表明一些属性的私有特性,人们习惯在属性名前加上“_”。),当第一次实例化Animal时,if条件就为真,这样就会定义Animal中的函数属性。由于“Animal._initialized = true;”的存在,函数的定义调用一次而无论实例化多少个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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