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全球知名唱片公司将雅虎中国告上法庭、7家国际知名唱片公司联手诉百度侵权、滚石诉巨鲸音乐网侵权……网络时代,数字版权正在成为非常敏感的话题。非凡是近日,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吴锐诉国内最大的数字图书馆运营商超星公司、娱乐基地网站向百度索赔亿元案,数字版权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17日,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北京举行的2007国际版权论坛上,网络版权保护成为被提到最多的词语。
数字技术的“双刃剑”
就像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春田所说,数字技术为我们带来更多创作和获得作品知识的新途径同时,技术所具有的“双刃剑”性质无处不在。’。”施普林格亚洲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叶武说,没有版权保护,因特网就不能存活,同时版权保护正如‘氧气’一样,活跃了在线内容的出版和使用,极大地推进了人类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
据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介绍,我国初步建立网络条件下的版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2001年以来,我国已对著作权法律体系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完善,增加了著作权人和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规定对技术措施和权利治理信息予以保护。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进一步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内容,限制网络提供商的服务责任等。今年6月9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的条约》在我国生效。“可以说,我们在法律方面与发达国家差距不大。”中国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但是在执法上还有一定差距,目前的难题是缺乏有效的、适应新的技术条件、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网络版权中介“浮出水面”
面对海量作品、权利人和大量的网站的存在,一个一个签订合约,进行维权,显然非一般人力物力所能及。由此,版权中介渐渐浮出水面。论坛上,专家学者纷纷呼吁,加快发展版权中介,这是网络时代保护权利人权利的最佳途径之一。
毕淑敏的《拯救乳房》、林白的《一个人的战争》通过版权中介——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成功获得北京搜狐24000元、40000元的赔偿。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卡拉OK收费问题,也已实现破冰,中国音像协会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著作权集体治理组织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收费。
中文在线认为社会保护是保护数字版权的有效途径。其总裁童之磊指出,社会保护,即由权利人自主联合起来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组织,在维权方面更具专业性和灵活性,可以整合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社会资源优势。2005年7月成立的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在有线互联网领域维权100多起,涉及1000多部作品。这一观点得到了众多专家学者的认同。
合作成为新趋势
滚石授权百度使用其所有华语歌曲、百代唱片加入百度数字音乐平台、华纳百代等五大唱片公司牵手新浪打造“新浪乐库”……“与其两手空空不如选择合作。”这似乎也正成为网站和权利人的共识,唱片制造商开始在围剿盗版和拉拢竞争对手之间寻找完美平衡。倚仗版权的唱片公司正在改变以往强势的地位,放弃对抗,积极寻求合作。
有业内人士表示,由对抗走向合作正在成为数字环境下一种新的趋势。“半年来,百度数字音乐平台的广告收入已增长了20倍,成为最受广告主青睐的互联网娱乐平台之一。”百度与滚石签订合作协议后,相关负责人说。而滚石也将因此分享到百度相关的广告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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