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ATTRIB——修改文件属性命令
1.功能:修改指定文件的属性。(文件属性参见2.5.4(二)文件属性一节)
2.类型:外部命令。
3.格式:ATTRIB[文件名][R][——R][A][——A][H][——H][S][——S][/S]
4.使用说明:
(1)选用R参数,将指定文件设为只读属性,使得该文件只能读取,无法写入数据或删除;选用——R参数,去除只读属性;
(2)选用A参数,将文件设置为档案属性;选用——A参数,去除档案属性;
(3)选用H参数,将文件调协为隐含属性;选用——H参数,去隐含属性;
(4)选用S参数,将文件设置为系统属性;选用——S参数,去除系统属性;
(5)选用/S参数,对当前目录下的所有子目录及作设置。
(七) DEL——删除文件命令
1.功能:删除指定的文件。
2.类型:内部命令
3.格式:DEL[盘符:][路径]〈文件名〉[/P]
4.使用说明:
(1)选用/P参数,系统在删除前询问是否真要删除该文件,若不使用这个参数,则自动删除;
(2)该命令不能删除属性为隐含或只读的文件;
(3)在文件名称中可以使用通配符;
(4)若要删除磁盘上的所有文件(DEL*·*或DEL·),则会提示:(Arey ou sure?)(你确定吗?)若回答Y,则进行删除,回答N,则取消此次删除作业。
(八) UNDELETE——恢复删除命令
1.功能:恢复被误删除命令
2.类型:外部命令。
3.格式:UNDELETE[盘符:][路径名]〈文件名〉[/DOS]/LIST][/ALL]
4.使用说明:使用UNDELETE可以使用“*”和“?”通配符。
(1)选用/DOS参数根据目录里残留的记录来恢复文件。由于文件被删除时,目录所记载斩文件名第一个字符会被改为E5,DOS即依据文件开头的 E5和其后续的字符来找到欲恢复的文件,所以,UNDELETE会要求用户输入一个字符,以便将文件名字补齐。但此字符不必和原来的一样,只需符合DOS 的文件名规则即可。
(2)选用/LIST只“列出”符合指定条件的文件而不做恢复,所以对磁盘内容完全不会有影响。
(3)选用/ALL自动将可完全恢复的文件完全恢复,而不一一地询问用户,使用此参数时,若UNDELTE利用目录里残留的记录来将文件恢复,则会 自动选一个字符将文件名补齐,并且使其不与现存文件名相同,选用字符的优选顺序为:#%——0000123456789A~Z。
UNDELETE还具有建立文件的防护措施的功能,已超出本课程授课范围,请读者在使用些功能时查阅有关DOS手册。
七、其它命令
(一)CLS——清屏幕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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